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人员激励办法(试行)》(粤财大〔2017〕13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人员科研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不分学历、职称、岗位级别均可申请。
(二)享受年薪制津贴的教职员工不适用本通知。
(三)申请者近五年必须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及所在单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津贴分类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五)“近五年”时间界定为“2014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申报业绩以相关科研业绩的发文时间、证书发放时间或论文发刊时间为准。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9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人员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相关业绩证明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具体推荐意见。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后 ,统一将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科。
(三)科研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四)结果公示。
(五)学校审定。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人员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1份(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二)申请表内填写的科研项目、论文等业绩材料需提供佐证材料,按填表顺序装订在申请审批表后面。
(三)《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人员津贴推荐情况一览表》一份(见附件3)。
(四)《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人员津贴申请审批表》、《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人员津贴推荐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文老师、黄老师
电话:84096120 84096079
附件: 1.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人员津贴分类一览表
2.广东财经大学科研津贴申请审批表
科研处
2019年9月2日
附件3:广东财经大学优秀科研人员津贴推荐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