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公益诉讼与公益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30浏览次数:700

广东财经大学公益诉讼与公益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19年,为广东财经大学非实体科研机构,挂靠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机构负责人为广东财经大学南岭学者颜运秋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公益法基本理论与制度;民事公益诉讼理论与制度;行政公益诉讼理论与制度。主要研究成员来源于以下高校科研机构和司法实践部门:广东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湘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常州大学、广东省高级人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高级人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司法厅、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佛山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等。机构研究人员近年来出版《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研究》、《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研究》、《中国特色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理论与制度研究》、《环境公益诉权研究》、《美国清洁空气法若干问题研究》、《美国清洁水法原理——从命令控制的视角》、《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运行机制研究等专著10多部,发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司法模式与司法组织探讨》、《企业环境责任与政府环境责任协同机制研究》、《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亮点、不足及完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逻辑和归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发展趋势》、《生态文明背景下环境司法的几个根本转变》、《我国跨区域大气污染传输控制立法初探》、《论排污许可证的执行》、《粤港澳大湾区环境行政执法协调研究》、《土壤污染修复法律机制探析》、《政府修复治理重金属土壤污染法律机制探析》、《环境公益诉讼陪审制度研究》和《环评审批的司法审查之困境与克服》等学术论文100多篇,机构负责人颜运秋和主要成员近年来主持完成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机制研究(12JZD3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中国特色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制度研究(14AFX023)”、国家社科基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中国公益诉讼法典化研究(19FFXB012)”、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粤港澳大湾区跨界水污染法律治理研究(CLS(2018)C2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粤港澳大湾区环境行政执法的冲突与协调研究(18YJA820025)”、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项目“珠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调查评价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科研项目“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检察公益诉讼问题究(2018WQNCX035)”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粤港澳大湾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GD18CFX01)”等科研项目10余项。本研究机构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知名学者的合作与交流,全力向有关部门推荐课题成果,促进研究成果向国家和社会转化,维护公益诉讼研究在广东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为申报更高研究平台奠定基础。


办公地点: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729办公室

联系人:颜运秋

联系方式:yyq_xt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