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国家自科申报及结项相关安排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3浏览次数:1459



有关单位、各申报人、各项目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我校国家自科项目申报及结项安排调整如下:

一、申报方面

1.2月9日不需要提交纸质版,但请务必在系统提交各二级单位科研(学科秘书)把申报材料电子版(电子版申请书及WORD版论证部分、汇总表汇总表可在原通知附件下载)发送到keyanchu717@qq.com以便完成形式审核,为后续工作安排留足时间。

2.原定于2月22日的专家指导会推迟,具体安排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申报群相关通知。

3.提交定稿时间:4月6日前,各申报人在系统提交定稿电子版,经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无特殊原因不再退回修改。定稿只需要在系统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申请阶段全面试行无纸化。

4.请充分利用居家时间,认真修改提高申报书质量。

二、结项方面

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电子结题材料系统提交时间延后至2020年4月13日。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适时开放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科研人员申请项目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请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老师,于2020年4月1日前经由所在二级单位科研(学科)秘书提交科研人员备案表(基金委正在加紧制作)。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邮箱:keyanchu717@qq.com

 

                                               科研处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