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2浏览次数:1068

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校内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2020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及各类项目的申请书模板请点击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581296080874817 下载查看。


    二、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2.(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重大招标课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三、限项数
    我校“其他类别课题”限项报1项。我校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不限额。


    四、申报要求
    1.请在2020年3月13日上午11:30前将《申请书》电子版(邮件主题:全国教科申报+姓名)发送到gcshfw@qq.com。逾期不予受理。如申报其他类别课题一般项目的超项将组织评审。
    2.请通过限项评审和非限项类别的申报人,在2020年3月19日上午将申请书提交到综合楼717室。申报材料纸质版要求: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申请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


    联系人:陈轩 84096275
    广财大科研群: 330442307


科研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