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项目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8浏览次数:1906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项目的

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项目(下简称联合基金项目)的相关通知,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联合基金(粤穗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7095.html

(二)《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深圳市联合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7097.html

(三)《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佛山市联合基金(粤佛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7098.html

(四)《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东莞市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7103.html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要求。

1.2020年度省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下同)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省联合基金项目。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达到2项的,不得申报。

3.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4.申请人已获得2020年度省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5.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的,不得申报。

6.联合基金项目一般分为青年、重点和团队等三类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请选择区域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专题申报,正在或曾经主持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基金项目)的申报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重点项目,请在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后选择“区域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专题,并按照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申报,准确选择指南方向申报代码和指南标明的学科代码;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请在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后选择“区域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专题,并按照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申报,准确选择指南方向申报代码和指南标明的学科代码。

7.申请人申请各类型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通知的附件—项目申报指南。每类项目申报要求不同,请务必仔细研读相应的指南。

(二)经费预算要求。

1.项目应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195号)及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经费预算。

2.青年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试行包干制,详见具体申报指南。

3.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资金分配到港澳机构的部分,可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试行)》(粤科规范字〔20191号),直接拨付到港澳机构。

三、校内申报安排

(一)账号确认和新增:请有意参加本次申请但无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的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的科研秘书申请账号。未完全入职老师不得申请账号。

(二)网上申报:各申请人自2020818日开始登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请务必在项目申报时确认申请人所属单位和二级单位。

(三)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指定专人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831日上午9:00前提交科研处复审

(四)科研处复审:科研处对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书进行复审。复审后科研处将逾期提交和形式审查错误的情况进行通报

(五)学校推荐:科研处将获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上呈交省科技厅。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形式审查必要条件

1.附件上传申请人在广财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文档。粤佛、粤莞联合基金要求上传材料不同,请务必仔细研读指南。

2.附件上传申请人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3.附件上传申请人的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书)、发表(含非第一作者,及第一责任单位非广财)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等至少一项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4.如有境外人员,需上传签名的《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扫描版。

5.各二级单位须结合申报书中有关信息,对以上附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不同类项目上传附件要求不同,请务必仔细研读指南。

(二)科研诚信要求

1.申请人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如同时申请2021年省自科项目,申请青年项目的标题和论证,均不得与申请2021省自科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否则可能被视为科研诚信问题被打入黑名单。

2.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4.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请合理填写项目目标!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基本条件,请自行查看《通知》及其附件的要求。

2.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包括校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在申报书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否则一律签订合作研究协议。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不超过4个)。

3.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0101,终止时间按照青年和重点项目3年,团队项目4年填写。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系统确认个人诚信承诺,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4.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自行提供有审查资格单位出具的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

5.申请人务必经由科研秘书邀请加入 2020年度省联合基金申报微信群。未尽事宜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张老师 84096275 84096847

 

附件:1.查询打印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指引

      2.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_2020年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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