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非实体科研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粤财大【2019】60号)要求,为做好非实体科研机构的管理工作,有需要调整主要研究人员的非实体科研机构,请将调入调出人员报科研处登记备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主要研究人员是指年度考核时统计科研业绩的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同一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非实体科研机构担任主要研究人员。
2.请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下班之前将调整备案登记表提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84096120
邮箱:wendongsheng@gdufe.edu.cn
附件:非实体科研机构主要研究人员调整备案登记表
科研处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