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第四届优秀社会科学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37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广东省第四届优秀社会科学家的通知》(粤社科奖〔20211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广东省第四届优秀社会科学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的申报对象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已获得此称号的人员不能再次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一)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二) 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操守,遵纪守法。

(三) 在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人事关系在我省。

(四) 获得哲学社会科学类正高职称10年以上(含10年)。

(五) 学术成就突出,在海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具有开拓性创新成果,对我省学科建设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应用对策研究方面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调研咨询成果,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完成或担负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曾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2.担任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文科教材主编;

3.被教育部评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4.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

5.曾任国家学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或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6.曾担任国家级社科类一级学科学会、研究会正副会长。

二、 申报名额

本届优秀社会科学家拟评选10人左右。我校可推荐申报名额为2人。各单位可推荐申报的名额不超过2人

三、 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于6月21日前,将推荐申报人选的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包括《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申报评审表》广东省第四届社会科学家申报汇总表》各一份、代表性成果(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或被党政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一份(原件、复印件均可)、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eyanchugdufe.edu.cn。

科研处将根据各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汇总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联。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4096249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家申报评审表.doc

2. 附件2:广东省第四届社会科学家申报汇总表.xls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