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浏览次数:63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教社科〔2003〕6号)和《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119号),现将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大攻关项目)招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1.经国家有关部委、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21年度重大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65项。

    2.每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和有关要求

    1.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2.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

    3.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参与1个课题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课题投标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21年9月3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5.申请同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本次不能投标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投标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启用2021年7月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投标者在附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投标评审书》。投标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招标课题名称。

四、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1.2021年7月22日前,申报选题意向报送。学院、省研究基地、学校高层次人才,结合选题,积极申报;学校引进的杰出人才、南岭学者,需结合选题,牵头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请各单位于2021年7月22日前确定本单位申报人及申报选题,由各单位统一向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报送申报选题意向、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信息,电子版(可在附件下载)发送到kyc84096084@gdufe.edu.cn。

2.2021年8月18日前,各首席专家将《投标评审书》电子版发送到kyc84096084@gdufe.edu.cn,由学院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会同科研处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指导意见;

3.2021年8月26日前,科研处反馈形式审查意见,各首席专家联系所在院系办理所在院系/研究机构审核意见;

4.2021年8月27日,9:00-11:30,下午14:30-16:30,各首席专家到综合楼717办理审核意见中的科研管理部门盖章手续。

5.2021年8月30日前,各首席专家将《投标评审书》传签字盖章的PDF版本文件大小不超过20M以及word版本)及附件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80M))发送到kyc84096084@gdufe.edu.cn。本阶段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报送2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到综合楼717

   6.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的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联系人:崔老师    84096084

      联系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

  


科研处

2021年7月9日




1.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指南.pdf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2021年7月版本).docx

3.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pdf

4.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