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婚姻权利的宪法保护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8月8日,“新型婚姻权利的宪法保护研讨会”在我校举行。此次会议由《法学评论》编辑部、我校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联合举办。来自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大学等二十余所高校5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副校长杜承铭致欢迎词,法学院院长邓世豹主持开幕式。
会议结合我国宪法第49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规定,对当下社会中的婚姻问题特别是同性婚姻的问题,进行法教义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讨论分析,研讨现行宪法回应社会问题的可行性及其路径。会上,十名学者围绕不同议题分别做学术报告,与会专家学者也提出自己的见解,并与议题发言人进行交流探讨。与会学者还探讨了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等事宜。
《法学评论》主编、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做总结发言。他认为本次研讨会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学术价值浓厚,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他还对与会学者积极参会并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及经验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