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1.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
2020年,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选择全部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开展分类评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申请须知”部分。
2.调整限项申请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要求,对科学基金项目限项申请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详见《指南》“限项申请规定”部分。
3.进一步简化申请管理要求
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2020年,无纸化申请项目类型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仍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4.连续两年(本次指2018年和2019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20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5.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6.避免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复资助。为优化国家科学基金资源的配置,除相关指南特别说明之外,保证项目主持人有精力完成好已承担的国家项目,2020年度管理科学部不受理下列申请人的项目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除外):
(1)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
注: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2020年作为申请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G字头申请代码)项目者,须在提交的申请书后附《结项证书》复印件,且在《结项证书》复印件上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对于无纸化申请项目,需在线提交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的《结项证书》电子版。
以前年度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曾经报送过《结项证书》材料,本年度申请无须再次报送。
(2)在2020年度作为申请人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7.申请人简历填写改变。
(1)2019年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
(2)2019年起申请人与参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 篇以内。
(3)申请人应详细论述与本申请相关的前期工作基础,前期工作已发表的论著,应在申请书中详细写明,5篇代表性论著应是已公开发表的论著。申请人在填写代表作时,请认真阅读申请书模板中关于代表作的填写要求,并务必按照要求填写。
8.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建设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部署,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启动实施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构建科学基金“教育、引导、规范、监督、惩戒” 一体化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
9.调整部分项目类型的经费资助结构
2020年起,所有依托单位获批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均釆用新的经费资助结构,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具体情况详见《指南》中相应项目部分。
10.优化申请代码设置
2020年,以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等为试点,重新梳理一级和二级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选择准确的申请代码后,可在信息系统中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与申请有关的通知、通告等。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指南》为准。于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即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2020年度所有项目申请书均在线填写。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等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尤其要注意公式等在PDF版中是否正确转换)。
2020年,无纸化申请项目类型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3.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获得过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
签字盖章页显示参加人证件号,请务必使用课题组成员真实身份证件号,尤其是境外人员(不要错填或捏造),并且在纸质申请书签名时要求参与人仔细核对,一旦发现证件号码错填,将作为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4.申请书经费预算。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时,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按依托单位单独核定。
直接费用:是指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直接费用预算不设比例限制,据实申报。立项后各科目间的调增调减规定详见《附件4.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设备费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增。请合理预算。
面上项目各学部的项目经费支持力度有所不同,各申请人可参考2020年度《项目指南》中的资助情况进行填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按照固定额度资助,每项资助直接费用为24万元,资助期限3年。
5.2020年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6.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项目,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应签订合作申请协议(模板见附件7),并于2019年2月21日前发送email到keyanchu717@qq.com用于审核。
7.凡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我校参与人员必需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到科研处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
三、校内受理程序与时间安排
1. 2020年1月22日前:申请人请填写《附件6.获取用户名相关信息表》,发送至keyanchu717@qq.com获取用户名(科研处回复邮件后请尽快链接激活并设定密码,有实效性要求)。已有账号的用原来账号登录。
2.2020年2月8日前:各二级单位进行申报选题、申报书专家指导论证。
各申请人在线完成申请书填写并提交(请务必提交),将下载的电子版申请书及WORD版论证部分发送至本单位科研(学科)秘书处,今年申报书填写变化很大,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3.2月9日(9:00-11:30,14:00-16:30),各申报人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到综合楼717,各二级单位科研(学科秘书)把申报材料电子版(电子版申请书及WORD版论证部分、汇总表,汇总表可在附件下载)发送到keyanchu717@qq.com。
4.2月9日至13日上午11:00,参加专家指导会的老师在微信群小程序报名,逾期不候,一旦报名请务必亲自参加。
5.2月20日:科研处统一返回形式审查意见至科研(学科)秘书处,由科研(学科)秘书反馈至各申报人。
6. 2月22日(初定):科研处组织专家指导会,不用另交申报书。
7.3月9日前: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专家指导意见,修改申请书,修改后要点提交,经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无特殊原因不再退回修改。
8.系统中已审核通过的项目(除无纸化的):申请人下载并双面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交各单位学科(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且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的版本号需保持完全一致。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校内规定时间上交申报书。
四、纸质申请书要求
1. 没有纳入无纸化的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若有附件需将原件装订其后。纳入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式3份。
3. 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签字盖章页一式两份。
联系人:崔老师 84096084 ,宋老师84096623
申报QQ群号:330442307(广财大科研群)
申报微信群请通过科研秘书添加。
办公地点:综合楼717
电子信箱:keyanchu717@qq.com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