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广东高校科研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及申报书模板见本通知附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9年广东高校科研项目的类别及学校总限额如下:
1.创新团队项目,学校限项3个,经费20万;
2.重点领域专项(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新材料和服务乡村振兴),学校三类共限项12项,经费10万;(该专项使用的是自然科学类的申报书。)
3.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学校限项12项,经费2万;
二、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校内竞争遴选产生。本次申报的各类平台和项目的经费均在学校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
2.根据广东省监察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3.根据经费绩效要求,本次申报的第3类项目,项目执行期为两年,成果要求广东财经大学为第一责任单位,标注项目类别和名称(或资助编号)。计划完成的成果至少应为以下中的一种(建议选其中一种):
(1)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本;
(2)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应为校内D级论文或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不含本校)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发文认可。
4.第1-2类项目的计划成果在第3点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经费适当增加。
(二)各类平台和项目的认定申报范围和要求
各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详见通知(附件1)。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方式
本次认定申报工作中,第1-2类项目由学校组织申报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第3类项目(特色创新类项目、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在学校限额内,由各单位在限项数内组织申报,科研处组织评审后,提交省教育厅认定立项。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请各位老师下载申报书模板使用word软件(不可使用wps等其它软件)填写后,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双面打印14份)交给各单位科研秘书。
请各单位按限额(见各类项目限额表)评审本单位老师的申报,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11:3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14份)和《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1份,单位盖章),交到综合楼717办公室,《推荐表》电子版发gcshfw@qq.com,逾期视为放弃本单位推荐资格。项目排名不分先后。
如出现超项,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如某类别的项目未报满,由科研处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评审情况从其它超项的项目类别调剂;如仍未满,由科研处协调单位组织补报。
(三)正式报送:
获得学校推荐的项目须于2020年7月5日下午16:30前完成网上申报,纸质版最终材料(2份,项目负责人须签字)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6日上午11:30。
项目类别 | 限额 |
1.创新团队项目 | 每个教学科研单位最多报1项,鼓励成绩突出的在建校级青年科研创新团队申报。 |
2.重点领域专项 | 每个教学科研单位不限项 |
3.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 每个备案的青年科研创新团队限报1项(不含校级培育、攀登和杰出团队) |
四、其他事项
(一)第3类项目限每个备案的青年科研创新团队根据实际情况从特色创新类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选报1项。具体项目负责人由团队自行协商决定。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报送。
(二)项目负责人不得拿已立项的项目同题重复申报本次项目。本次申报获立项的项目,不得同题重复申报国家社科、国家自科、教育部项目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项目的时间要求,以2020年9月1日为时间起点计算项目执行时间,即2022年8月31日(2年)和2023年8月31日(3年)为计划完成时间。执行时间少于2年的,科研处可以不纳入评审。
(四)请各申报老师特别留意不同类别项目对年龄、职称、学位和曾获项目的要求。
联系人:科研处陈轩020-84096275。为了及时获得通知,请申报本项目的老师务必加入广财大科研QQ群330442307。
附件:
1.2020年度高校科研平台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及申报书模板.zip
科研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