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广东社科规划基础理论研究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0年度广东社科规划基础理论研究重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面向广东省公办本科院校(共37所,具体名单见广东省教育厅官网,网址为(http://edu.gd.gov.cn/ztzl/gxxxgkzl/xxgkndbg/content/post_2907292.html)、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社科院征集。
三、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全面繁荣、走在前列的总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发挥广东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重大项目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共发布5个招标选题研究方向。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金额为每项15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项目、中央各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的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以及三年内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同一课题或相近内容题目已经申报国家规划课题或其他省部级课题且已立项的,不得申报本课题。
4.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5.投标者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6.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选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7.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年左右完成。
8.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七、投标纪律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单位要从选题设计、课题论证、首席专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择优上报。
2.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广东社科规划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不得变更子课题负责人。
八、我校申报时间安排:
1.2020年11月17日前,申请人将《投标书》电子版发送到keyanchu717@qq.com,科研处将在电子版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2.2020年11月19日前,申请人打印《投标书》盖章页,到综合楼717办理盖章手续;
3.2020年11月20日上午11:30前,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keyanchu717@qq.com。
《投标书》(PDF版,须加盖公章);
论证活页(由《投标书》第三部分组成,请自行复制;文档版)
汇总表(文档版)
4.立项后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到综合楼717.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4096084
科研处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