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四五”第一批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十四五”第一批重大项目指南及申请注意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44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按照新时期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的优先发展领域,经广泛征求科学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利用各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双清论坛等开展深入研讨和科学问题凝练,形成了“十四五”第一批9个科学部78个重大项目指南(见附件)。请申请人按重大项目指南中所述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提出申请。
一、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条件。
重大项目或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部分重大项目对申请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二)申请要求。
1.重大项目的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每个重大项目应当围绕科学目标设置不多于5个课题,并分别撰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重大项目只受理整体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其中1个课题的申请人(部分重大项目的课题设置数量和课题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每个课题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每个重大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5个(部分重大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量有具体要求的,以相关重大项目指南为准)。
三、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主持人和课题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2.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专项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4.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项目。
5.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在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重大项目。
6.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项目除外)。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重大项目申请报送日期为2021年9月6日至10日12时。项目申请采取无纸化申请。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填写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重大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应在信息系统中首先填写“项目申请书”,然后给该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人赋予课题的申请权限,未经赋权的课题申请人将无法提交申请。
4.申请书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附注说明选择相关的重大项目名称,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部分重大项目有具体要求的,按照相关重大项目指南要求填写)。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或课题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所申请重大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说明本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只填写各课题申请人相关信息;课题申请书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课题所有主要成员相关信息。
6.重大项目实行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建议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专项评审。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等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项目申请书和课题申请书应当通过各自的依托单位提交。其中课题申请书必须先于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申请书待全部课题申请书提交完毕并确认生成项目总预算表无误后再行提交。
(三)具体时间安排:
1.申报意向报送:学院及学校重点科研机构或平台负责人、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南岭学者等,应结合指南,积极牵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并于2021年8月20日前确定申报人及申报选题,将申报指南意向、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信息(可在附件下载)材料报送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材料的电子版发至kyc84096084@gdufe.edu.cn。
2.2021年9月1日前,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将申请开通账号的表格(可在附件下载)发送到kyc84096084@gdufe.edu.cn,已有账号的申请人无需重复开通。
3.申报书初稿提交:2021年9月8日前,项目申请人组织各课题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应积极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会同科研处进行咨询辅导,根据评审意见对投标材料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4. 形式审查意见反馈:2021年9月9日前,科研处对提交的申报信息审核确认并通过系统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5.申报书定稿提交:2021年9月10日上午10点前,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定稿。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项目获批准后,一并提交申请书的纸质版(签章齐备)和《资助项目计划书》。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4096084
科研处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