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非实体科研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粤财大〔2019〕60号),拟开展2020-2021年度非实体科研机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设立满6个月的非实体科研机构(见附件1).
二、考核相关要求
1.考核结果将作为非实体性科研机构奖励性资助和机构撤并的依据。
2.根据《广东财经大学非实体科研机构综合考核评价表》(附件2),围绕机构一年来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决策咨询、学术交流等情况开展考核评估,填写《广东财经大学非实体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附件3),并给出自评得分。《年度考核表》中的主要研究人员为在科研处报备人员,没有报备的不填。
3.考核评估表中所列举的项目、经费、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奖励、专利等均为机构主要研究人员在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取得。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书面考核方式进行。
四、注意事项
1.科研管理系统中未审核通过的科研业绩需提供佐证材料;
2.考核材料由挂靠单位统一报送,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综合考核评价表》《年度考核表》、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挂靠单位公章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按时提交考核材料的机构,视为机构终止建设,学校将撤销该机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4096275
邮箱:kyc84096275@gdufe.edu.cn
附件:1.附件1参加考核的非实体科研机构清单202109.xlsx
2.附件2:广东财经大学非实体科研机构综合考核评价表.doc
科研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