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省委部署,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组织开展专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研究总书记思想在广东的生动实践,深入研究过去五年广东各项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深入研究坚定不移按照总书记的战略擘画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引导和推动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学术支持。
二、选题指引
1.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工程研究。
2.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广东改革开放研究。
3.纵深推进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研究。
4.做实做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研究。
5.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强省建设研究。
6.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积厚成势研究。
7.广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研究。
8.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广东样本研究。
9.深入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研究。
10.打造文旅融合示范地研究。
11.广东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研究。
12.构建多主体、立体式的大外宣格局研究。
三、课题申报和评审
1.课题申报对象为省内各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家学者。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2年7月),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招标项目。
3.课题申报者可根据选题指引设计具体研究题目,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课题论证大纲。
4.课题申报者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5.按要求填写课题论证大纲,纸质版一式6份(另附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
6.经省社科联评审,确定立项的课题纳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
四、结项要求
本次研究专项完成时间为今年12月底。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论文和研究报告。结项时须提交如下相关成果:不少于2万字高质量课题研究报告;在核心期刊发表不少于3000字学术论文1篇。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免于结项评审: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上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发表1篇以上(含1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
2.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杂志以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名义发表2篇以上(含2篇)与申报课题密切相关的理论文章,每篇不少于3000字;
3.相关研究成果获得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联系人: 王喜亚 电 话:13560483822
电 邮: 12394628@qq.com
科研处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