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评审立项工作,广泛听取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开征集选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广东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在广东的落地见效,省委、省政府关于广东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的决策需求,以及广东特色优势学科的建设,征集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重大学术创新价值的选题。
二、基本要求
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研究专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以及广东省社科规划创新工程项目等重复。
三、选题数量
主要面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四套领导班子,省直有关部门,部属重点高校、省属重点院校,广州地区主要科研单位征集。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四套领导班子不限数量;部属重点高校每个单位报送选题10个以内;省属重点院校,广州、深圳地区主要科研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每个单位报送选题5个以内。
四、选题产生
选题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鼓励知名专家学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重大项目选题。各类选题须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见附件1),含3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
五、选题的遴选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将组织相关领域领导和专家对征集选题进行匿名评议,根据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为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凡被正式列为重大项目选题的推荐人和推荐单位,须承诺所拟选题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六、报送要求
(1)选题征集时间为2月17日至3月7日。
(2)请各单位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单位专家学者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对上报选题进行审核把关,在既定指标内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经审核评选后,按推荐顺序汇总并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电子版材料(包括《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推荐汇总表》、《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报送至电子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不受理个人申请报送。
附件:
附件1: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doc
附件2: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重大项目选题推荐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3年2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立洪;020-84096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