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辅导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提升申报质量,现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采取院校结合、多轮评审的方式进行。以二级单位为主体对申请书进行论证和指导,并对学院推荐的申请书予以排序。学校科研处邀请专家对《课题论证》活页进行论证指导。具体工作流程及安排如下:
1.2023年3月3日(周五)前,由各单位组织对申报选题进行再次确认,汇总选题,填写《申报选题汇总表》(附件1),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2023年3月7日(周二)前,由单位组织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供参考)初稿进行审核,并将《课题论证》活页及《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科研处根据材料报送情况组织专家开展《课题论证》活页论证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自国家社科基金选题指南公布之日起一周内,申报人应结合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选题指南对《课题论证》活页进行修改完善,并由所在单位组织论证后,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并将修改稿和排序交至科研处。
以上为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初步安排,具体申报时间和做法待上级公布相关通知后,将做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84096084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选题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