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结合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工作办和教育部社科司的申报要求,从2023年10月开始启动2024年国家自科、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由于2024年度国家自科、国家社科和教育部项目的申报通知未下达,我校2024年申报准备工作主要依据“2023年度项目指南”及2023年申报通知有关规定。
二、申报资格及人员要求
申请人需熟知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见附件),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应积极准备申报;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对照2024年科研任务目标,全面分析本单位2024年国家基金申报人员情况,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教师申报相关课题,做好分类指导,提高申报质量,争取重点突破。
三、选题工作
申请人可参照2023年相关申报通知规定及国家自科《2023年度基金项目指南》《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正确选择项目类型、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待2024年相关申报通知及“2024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公布后适当修改。
四、时间安排
1.2023年10月-11月,申请人完成选题设计,二级单位组织选题论证。
2.2023年11月-12月,申请人撰写2024年度《项目申请书》(初稿),暂以2023年的版本为准,经费预算部分可暂不填写;
二级单位组织选题论证、《项目申请书》撰写研讨,若限项申报,研讨结果与报送的限项指标直接挂钩。11月15日(周三)上交选题汇总表。
2.2023年12月29日前,二级单位将经过专家指导、申报人重新修改、二级单位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交到同德楼330。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报书、推荐材料汇总表(需经校内外指导论证专家推荐和分管科研副院长签字),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kyc84096084@gdufe.edu.cn。
3.2024年1月初,学校启动正式申报,具体事项根据正式申报通知调整。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11月15日(周三)前将本单位2024年国家基金申报工作方案、经各单位论证的选题交科研处,以上材料均上交电子版(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
2.温馨提示:一般当年申请了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项目)的申报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项目,可申请国家自科项目,请申报人在申报时慎重选择申报的项目类别。
3.各申请人请加入广财大科研群(QQ群号:330442307),临时申报微信群事项会请各单位科研(学科)秘书告知申报人。
4.相关要求参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相关材料请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全国哲学社科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和学校科研处网页下载。
5.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4096084
电子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
办公地点:同德楼330
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