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
(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限制要求。
申请人的总体申请条件请见《通知》,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
2.面上项目限项要求。
本次面上项目申报(除数理学科分类项外)实行限项申报,全校限项推荐34项,其中含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 2 项(申请人须为实验室科研人员)。
数理学科分类项(学科代码A)下申报的项目不限项。请勿将主要研究内容不是数理学科的项目,通过数理学科申报。
三、校内申报安排
(一)账号确认和新增:请有意参加本次申请但无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的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的科研秘书申请账号。未完全入职老师不得申请账号。
(二)网上申报:各申请人登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请务必在项目申报时确认申请人所属单位和二级单位。如现属二级单位与实际不符的,请向现属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说明,由科研秘书联系科研处调整。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5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三)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在系统上提交科研处,逾期后果自负。
类别 | 二级单位审核提交时间 |
除数理学科外的面上项目 | 6月27日上午9:00前 |
杰出青年项目和数理学科的面上项目 | 7月1日上午9:00前 |
(四)科研处复审:科研处对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书进行复审。
(五)专家限项评审:如申报数超过省科技厅下达限项数,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如未超项,科研处组织补报。
(六)学校推荐:科研处将获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上呈交省科技厅。
四、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申请人对照查看《通知》及其附件要求。
2.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其中,杰出青年项目不列参与单位。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并在经费预算中说明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申请签订合作协议的,请在6月27日前通过融合门户-办事大厅的科研材料加盖公章方式申请。逾期不受理。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合作研究协议在项目申报期间无须提交,项目立项后须随任务书一并提交。结合上一年度项目申请情况,建议合作单位为广东省内单位。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4.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自行提供有审查资格单位出具的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
5.申请人务必经由科研秘书邀请加入省自科申报微信群。未尽事宜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6.请申请人务必核对系统中的现属二级单位是否与实际相符。
联系人:崔老师 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084
科研处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