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权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4-10-09浏览次数:14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权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由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和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权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于928日在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第一会议室顺利举行。来自复旦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州商学院、广东培正学院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我校法学院师生100多人参会。与会人士进行了热烈讨论,观点精彩纷呈。

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邓世豹教授主持开幕式,对莅临本次会议的嘉宾进行了介绍,并代表学院全体师生对各位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广东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罗贤甲致欢迎辞,他首先代表广东财经大学全体师生向各位嘉宾出席本次会议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在场各位嘉宾一直以来对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支持与帮助致以衷心的感谢。随后,他简要介绍了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和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近年来相关研究发展的总体情况,阐明本次会议的主旨是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权法治保障,聚焦国家战略,分享交流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他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深化理论诠释,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智慧。

广东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罗贤甲致欢迎辞

广东工业大学副校长杜承铭教授主持主旨发言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童之伟作《作为基本权利的人格尊严及其保障》的主旨发言。他首先介绍了人格尊严作为基本权利的重要地位,分析了我国现有制度存在的不足,并从立法层面、行政监管、司法实践三个角度论述其保障措施的完善建议。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童之伟作主旨发言

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教授作《制裁利用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司法案例》的主旨发言。他首先介绍了打击利用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背景,详细梳理了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利用网络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数据,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指导案例以及大量的司法实践案例进行分析,分别从立法、执法、司法等三个方面论述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一现实问题。

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教授作主旨发言

第一单元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桦教授主持。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桦教授主持第一单元主题发言

东南大学法学院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教授作《论数字权利的可诉性:以欧盟与中国为例》的主题发言。他以数字权利的司法救济性为基础,阐释了新兴数字权利可诉性理论,分析了数字权利的界定与内容体系,并通过从立法、执法、司法层面对比中国与欧盟的数字权利相关制度,分析了我国数字权利可诉性的发展趋势,呼吁通过全面立法增加对数字权利的法律认可。

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教授作主题发言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作《数字司法人权保障规范体系重构》的主题发言。他首先对“数字司法”这一概念进行界定,分析了数字司法与人权保障的双重关联。同时结合数字司法对人权保障的法律责任问题、司法公正问题、隐私保护问题这三大挑战,论述人权保障之于数字司法的三种意义,并呼吁重构数字司法人权保障的规范体系。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作主题发言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夏正林教授作《论我国自主宪法权利理论体系》的主题发言。他首先强调要澄清宪法中“基本权利”的概念,切勿混淆各个国家之间不同的抽象性含义,避免将具体的理论普世化,从而带来理论与实践的错位和误用问题。他指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分析了我国宪法权利体系及其特点。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夏正林教授作主题发言

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作了《人权的立法保障》的主题发言。他主张要研究人权立法保障首先要认识人权的本质属性,并结合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不同学科对人权概念认识的不同,认为人权问题本质上属于法学问题,而且是一个宪法问题,并深入分析了人权与宪法权利、法律权利的关联与区别。

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志刚教授作主题发言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佑武教授作了《坚持正确人权观的问题意识与养成方式》的主题发言。他首先以人权观的重要性为出发点指出现有人权观问题意识培养的不足,树立正确人权观的基本原则与方法的路径出发,并结合立法与司法实践,阐述正确人权观的养成方式。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佑武教授作主题发言

第一单元主题发言结束后,《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王篆副编审主持了本单元的与谈环节,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朱海波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伍劲松教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周露露、中山大学法学院郑琼现副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谢宇副教授进行了与谈。

第二单元由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轩教授主持。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轩教授主持第单元主题发言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教授作了《党支持司法的概念诠释》的主题发言。他强调司法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在党带领人民革命、建设、改革和复兴的历史演进中,司法政策见证了党的领导力量由弱到强、党的治理能力由稚涩到成熟的整个发展历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由人治走向法治的制度转向奠定了长远基础。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教授作主题发言

深圳大学法学院朱全宝教授作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宪法内涵》的主题发言,他指出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之宪制逻辑中,全过程人民民主耦合了现行宪法“政权——人权——治权”之结构要素与核心命题。全过程人民民主塑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体系、架设了人权原则指引下的基本权利体系、建构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权力体系。

深圳大学法学院朱全宝教授作主题发言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陈永鸿教授从拓展人大协商渠道,提高立法质量、增强人大协商意识,提高监督实效、遵循人大协商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建立人大协商机制,提高代表议事能力等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了人大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明确人大协商在协商民主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为建设协商协同配合机制奠定基础。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陈永鸿教授作主题发言

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戴激涛教授作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人权意涵及实现机理》的主题发言,她首先从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理念来阐述始终要以人权为核心价值的中国式民主的立场,并通过案例对其进行更详尽的解释。其次,她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观实现分为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三个维度进行讲解。最后,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当加强人权法治保障。

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戴激涛教授作主题发言

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李炳辉指出我国主要是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方式实现民主,并将西方二元分割的民主方式与我国进行比较。我国主要通过三种具体的方式实施民主:一是影响与控制,二是嵌入,三是修正。但这样的方式是否会使党内民主取代人民民主,需进一步结合国情进行思考。

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李炳辉作主题发言

第二单元发言结束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杨兴教授主持了本单元的与谈环节,中山大学法学院孙莹教授、广州大学法学院李秋高教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小萍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邓莉进行了与谈。

第三单元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孔繁华教授主持。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孔繁华教授主持第三单元主题发言

广西大学法学院管华教授作了《教育人权的行政保障》的主题发言。他首先探讨了教育权的多重含义,包括受教育权、学生权利及教育相关权利等。同时他指出尽管中国宪法保障了公民受教育权,但在个性发展、尊严、教育目的等方面仍有不足,教育实践中也存在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如限制人身自由和学术不端对此仍需改进以实现教育的全面发展和尊重多样性。

广西大学法学院管华教授作主题发言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作了《妇女配偶财产查询权的法律逻辑:从地方立法实践到国家法治构建》的主题发言。他指出宪法明确规定了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和国家保护义务。妇女配偶财产查询权的进一步明确不仅是婚姻平等原则的体现,也是对妇女权益的特别保障。这一立法举措不仅保障了妇女的知情权,也强化了她们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作主题发言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洪丹娜副教授作了《个人信息权利在我国宪法权利体系中的定位》的主题发言。她首先指出个人信息权利具有个体属性和公共属性,强调了其作为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同时主张个人信息权利应被视为人格尊严条款下的新型权利并明确为具体人格权,以更好地保护个体在数字时代的人格利益。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洪丹娜副教授作主题发言

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刘方洲作了《健全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体制机制》的主题发言。他强调政协通过协商式监督和参与基层治理,增强了基层治理能力。为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他建议加强基层政协组织建设,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并强化民主监督,以提升政协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贡献。

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刘方洲作主题发言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江子丹作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急立法权力的合法性分析及其法治化路径》的主题发言。他首先总结梳理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急立法权力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实践样态,在此基础上分析在权限、内容、程序上存在的合法性瑕疵,并提出法治化改造的建议。最后,强调法治监督的重要性,强调从备案审查、司法审查和合宪性审查等方面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急立法权力的法治监督,确保始终沿着法治化轨道运行。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江子丹作主题发言

第三单元主题发言结束,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薇教授主持了本单元的与谈环节,广州大学法学院卢护峰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涂四益副教授、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冯泽华副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王海洋、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陈嘉林进行了与谈。

在上述三个单元的发言全部结束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薇教授主持了本次闭幕式。她对在场的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邀请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邓世豹教授作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对所有远道而来的嘉宾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所有支持学院建设和发展的同仁及参与此次会议组织和筹办工作的师生表达了敬意和感谢,并对未来举办更多的学术交流活动充满了期待。

广东财经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邓世豹教授作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