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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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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说明


各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布了系列项目的申报公告,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重大项目要求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二、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该类项目属于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项,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

三、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

四、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

五、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

六、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

对于三、四、五、六类专项项目申报不限项,但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上述国家和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成员不得申请专项。

各项目的申报以在申报系统填写完成为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28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5月15日之前在申报系统生成申报书初稿交各单位形式审核后由所在单位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学校限项申报的项目需在学校科研业务网络评审系统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9日-15日,逾期未填报的不再安排评审,https://szgcyth.gdufe.edu.cn/scientificProject/scientificProject-ZFProjectApplicationManage . 各单位务必做好申报人的资格审核,落实好科研诚信申报工作机制,对违规申报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定后续项目的申报。具体要求查看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网址: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index.jsp。

联系电话:020-84096084

                                        科研处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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