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下午,“依法治国的回顾与展望”讲座在实验楼211成功举行,主讲嘉宾是著名法学家李步云教授。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副院长陈佑武教授、我校法学院房文翠院长、谢雄伟副院长、邓立军副所长和部分师生共50余人参加。
李步云教授以亲身经历和大家讲述了我国的“依法治国的回顾与展望”。李教授讲道,1978年12月6日他在《人民日报》发表法学界第一篇拨乱反正的文章《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该文章对当时突出的问题,作出了突破性的思考;而在1979年9月他发表《论以法治国》,首次系统地提出了以法治国的理论框架与制度构想。当时对于“以法治国”的提出,有两种反对的呼声。其一,认为一个国家应该同时重视法治和人治,不能单提法治。其二,以法治国是不科学的。对于这两种观点,李教授认为是对法治和人治概念的认识过于简单化和存在过多顾虑。
李教授从三方面向大家讲解了“治”和“制”的区别,说明“法治”的重要性。第一,“法治”是相对人治而言,“法制”单纯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简称;第二,“法制”是没有良法标准的,只是形式制度;第三,历史上的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但是缺乏现代意义的法治,容易导致独裁。从这三点可看出,法治更符合现代意义上的发展。
“从法制到法治,是20年改一字。个中艰辛,法学界深尝其味。”李教授和大家讲述了20年争论的艰辛,直到1997年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其中,依法治国具有四方面的重大意义:其一,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其二,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其三,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其四,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李步云教授同其他学者一道,对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起了重要作用。1999年3月,“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成为宪法的一条基本原则,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李教授说道,新时代中“依法治国”逐步在完善发展,其中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和四中全会都是里程碑。李教授针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加快依法治国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立法应该始终是现在时,不能是完成时;第二,法律必须要是良法,应具备“真善美”特点;第三,思路应是具体的,条理清晰的。
对于“依法治国”的未来展望,李步云教授认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促进“法治”的过程,“法治”是最重要的,是最难实现的,所以也是最后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