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3浏览次数:2317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申报依据是《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及其附件:1.面上项目申请指南2.杰出青年项目申请指南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321216.html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要求。

申请人应为粤港澳地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1年提交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以上的;

4.申请人2021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5.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

(二)面上项目限项要求。

本次面上项目申报(除数理学科分类项外实行限项申报,全校限项38项,其中含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 2 项(申请人须为实验室科研人员)。

数理学科分类项(学科代码A)下申报的项目不限项

(三)杰出青年项目申报要求。

(一)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即 198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二)取得博士学位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在系统上传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

(三)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证明材料);

(四)属于广东省内依托单位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

三、校内申报安排

(一)账号确认和新增:请有意参加本次申请但无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的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的科研秘书申请账号。未完全入职老师不得申请账号。

(二)网上申报:各申请人登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请务必在项目申报时确认申请人所属单位和二级单位。

(三)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指定专人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在系统上提交科研处,逾期后果自负

 

类别

二级单位审核提交时间

除数理学科外的面上项目

7月22日上午9:00前

杰青和数理学科的面上项目

7月29日上午9:00前

(四)科研处复审:科研处对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书进行复审。复审后科研处将逾期提交和形式审查错误的情况进行通报

(五)专家限项评审:如申报数超过省科技厅下达限项数,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如未超项,科研处组织补报。

(六)学校推荐:科研处将获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上呈交省科技厅。

四、形式审查要求

(一)面上项目的形式审查要求

1.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在上传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

2.项目组参与人员中如果有境外人员的,附件中须上传:

1)“境外参与人员知情同意函”,需要有境外个人的签名;(2)本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二)杰出青年项目的形式审查要求

1.申请人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附件中须上传省部级(含)以上项目合同书、项目验收书、结题批复件的至少一项。

备注:省部级(含)以上项目类型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须为基础研究类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各省科技主管部门、港澳等地的自然科学基金、科技计划项目(须为基础研究类别);国外等同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的项目。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须在附件中上传申报人的博士学位证书、副高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申报单位副高以上职称聘用证明或聘用合同中至少一项。

3.广东省内依托单位在岗在职人员,须在附件中上传任职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个税缴纳证明(单位名称须为依托单位(如有二级部门,名称可为二级部门)具体要求见省通知附件)的至少一项。

五、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报过程中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基本条件,请申请人对照查看《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核对。

2.面上项目的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包括校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在申报书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否则一律签订合作研究协议。

3.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1月1日,实施时间按照面上项目3年,杰青项目4年填写。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在系统确认个人诚信承诺,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4.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自行提供有审查资格单位出具的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

5.申请人务必经由科研秘书邀请加入 2022年省自科申报微信群。未尽事宜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6.因为今年院系调整,请申请人务必核对所在二级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情况。

 

联系人:陈老师 84096275

 

附件:1.查询打印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202106.pdf

      2.《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_2020年

 

科研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