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非实体科研机构建设管理办法》(粤财大〔2019〕60号),现接受非实体科研机构事项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项备案类别
1.机构负责人备案、2.依托单位备案、3.机构科研人员备案
二、备案流程
各机构填写《广东财经大学非实体科研机构重要事项备案表》,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在2021年12月3日前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yc84096275@gdufe.edu.cn。
三、要求
1. 备案表应由机构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机构负责人或依托单位发生变更,原机构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进行相应签章。
2. 科研人员调整须征得科研人员同意。与2020-2021学年相比,人员调整数不得超过2人。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4096275 邮箱:kyc84096275@gdufe.edu.cn
科研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