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佛山市社科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3浏览次数:290

关于更新佛山市社科专家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近日,佛山市社科联发布《关于更新佛山市社科专家库的通知》,现根据该通知有关要求将校内专家更新和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事项

    1. 更新在库专家信息:如在库专家信息有更新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佛山市社科专家信息变动登记表》,发送到kyc84096275@gdufe.edu.cn,主题:“佛山社科专家信息变动+单位名称”。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2. 推荐新的专家:各单位如有推荐新的专家,请填写《佛山市社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和《佛山市社科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发到kyc84096275@gdufe.edu.cn,主题:“佛山社科专家推荐+单位名称”。同时提交二级单位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因二级单位需要审核,不受理老师个人申报。

    以上两个事项,截止时间为3月9日上午12:00。逾期视为没有更新和推荐。

    二、专家的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热心社科研究与社科普及事业,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责任心强。

    (三)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达到国家、省、市先进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

    (四)主要研究领域: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人文社科类学科(含部分交叉综合性学科)。

    (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附件:

佛山市社科专家库(第二批)专家名单(专发二级单位科研秘书)

佛山市社科专家信息变动登记表.doc

佛山市社科专家库专家推荐表.doc

佛山市社科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