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浏览次数:35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请各提名单位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重视提名成果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12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12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拟申报成果负责人请联系科研处获取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申报成果完成人于2022415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4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书面进行公示,合作单位公示需于54日前完成,并提交合作单位公示结果函。申报成果公示情况须按要求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通用项目提名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5517:00

(二)纸质材料报送。各单位于510日前将纸质提名材料报送到综合楼716。纸质提名材料包括:汇总表(附件34);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曲老师

电话:8409607984096120

邮箱:huangjunyan@gdufe.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docx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docx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专用项目).docx

     5.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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