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专项”包括“外语学科专项”和“教育信息化背景下的高等外语教育”专项课题(简称“外语信息化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社科规划办”)分别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设立。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2022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一)外语学科专项
1.“外语学科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并进行管理。
2.专项设立旨在促进我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将适当加大对粤东西北高校外语教学与科研的支持力度,促进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3.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4.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外语信息化专项
1.“外语信息化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社科规划办立项,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并进行管理。
2.专项设立旨在引导高校科研工作者,在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高校外语教育的融合,为高校外语教学改革发展之路提供坚实的研究基础,提升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3.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关于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9月1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外语专项”项目),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2年9月),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外语专项”项目。
5.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的负责人,只能申请一类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
6.“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信息化专项”每个教学科研单位各限报2项。
(二)关于研究方向
1.“外语学科专项”题目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外国文学研究;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文化与跨文化研究;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现代外语教育技术研究;外语教学材料研究与开发;国家外语语言战略;外语与区域经济建设等;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2.“外语信息化专项”选题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新文科视域下的外语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基于信息技术的外语类课程思政创新模式研究;教育信息化背景下高校外语类一流课程建设研究;教育信息化背景下学生国际传播能力培养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外语教学的研究;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混合式英语教学模式研究;高校外语类慕课建设与应用研究;高校外语类虚拟仿真课程教学探索研究;高校外语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高校外语数字化教学管理平台应用研究;基于大数据的英语测试与评价研究;基于大数据的英语写作教学与评价研究;高校外语教师信息化素养研究;高校外语教师线上发展共同体研究;以及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三)关于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四)关于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1.外语学科专项
本年度拟立项12项,每项资助5万元。
2.外语信息化专项
本年度拟立项12项,每项资助5万元。
三、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1.2022年9月5日,申报系统开通。
2.2022年9月16日前,各教学科研单位将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kyc84096084@gdufe.edu.cn,并通知本单位申报人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书。
3.2022年9月20日前,科研处根据校内申报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校内评审,并通过申报系统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4.2022年9月23日前,申请人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状态为“审批中”),通过学院科研(学科)秘书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到综合楼716,包括:
《申请书》《活页》各一式7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外语专项”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对于“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信息化专项”结项成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将分别择优出版。
五、特别提示
1.“外语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超过2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清理。
联系人及电话: 崔老师 84096084
科研处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