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浏览次数:508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的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20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对于已到期或快到期项目,提醒尽快办理结项手续。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相关事项

(一)检查对象2020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请各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填写中期检查表,需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检查填写内容:按照项目研究工作情况,课题研究进度如何;经费开支情况,项目中期成果信息等。

(三)时间安排

2022117前,各负责人登录中后期管理系统填写中期检查表,操作流程请参考国家社科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附件2)。

2022年11月17日前,科研处通过中后期管理系统反馈审核意见。

二、加强督促项目成果按时按质完成结项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8〕22号)规定,提高本单位的项目完成效率。全国社科工作办将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的清理力度。清理期限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清理期一般是立项后五年;后期资助项目清理期一般是立项后三年。请各单位学科(科研)秘书务必通知项目负责人在相应日期之前在中后期管理系统提交结项材料,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个别难度较大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在清理期限之前申请延期,但要如实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等,并承诺完成时间。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做终止处理。
  加强对暂缓结项(含修改复审和重新鉴定)项目的管理,特别是要及时掌握修改进度,暂缓结项的项目修改期限不得超过1年,任其拖延将列入不良信誉。
  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全方位跟踪管理,对项目延期、成员变更、预算调整等情况要严格把控,特别是应用类研究的项目,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4096084  


                                  科研处

                         2022年9月9日

2022年度国家社科中检项目清单.xls

国家社科项目中检手册(负责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