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浏览次数:6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47号)精神,教育部决定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为做好我校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四个服务”,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以多元分类评价为抓手,通过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充分展示党的十九大以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成就,推动高校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上迈出更大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二、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名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名额,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名额为准。

各单位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择优推荐,切实做好申报遴选工作。

五、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填报。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2)。

(二)申报者可下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附件3),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科研处科研成果管理科。申报评审表启用202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各单位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六、纸质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七、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各单位申报相关材料请于202326日前提交科研处科研成果管理科。科研处将组织成果遴选,审核公示,将成果材料录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汇总报送纸质材料和一览表。

联系人:曲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8409612084096079

电子邮箱:keyanchu@gdufe.edu.cn

 

                                                                   

                                                                                 科研处

                                                                           2022122


 

 


附件1: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docx

附件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答疑.docx

附件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4:广东财经大学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指南.docx

附件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