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语专项”包括“外语学科专项”和“教育信息化背景下的高等外语教育”专项课题(简称“外语信息化专项”),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分别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设立。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正式启动2023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一)外语学科专项
1.“外语学科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立项,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资助。
2.“外语学科专项”旨在促进广东省高等院校外语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繁荣广东省人文社科的学术研究,提升外语教学和科研水平,加强外语人才培养,从而推动全省外语学科建设的均衡发展和科研能力的整体提升。
3.“外语学科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4.“外语学科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外语信息化专项
1.“外语信息化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立项,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资助。
2.“外语信息化专项”设立旨在引导高校科研工作者在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高校外语教育的融合,为高校外语教学改革发展之路提供坚实的研究基础,提升广东省高等教育信息化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
3.“外语信息化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4.“外语信息化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关于申报资格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我省高等院校从事外语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3月27日之前的,可以申请2023年度“外语专项”项目),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3月),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外语专项项目。
5.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的负责人,只能申请一类专项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外语专项”。
6.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83年4月1日(含)之后出生)。
7.我校“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信息化专项”一般项目各限报2项,青年项目各限报1项。
(二)关于研究方向
1.“外语学科专项”选题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外国文学研究;
(2)外国文学中的命运共同体研究;
(3)外国经典(重要)作家、作品研究;
(4)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研究;
(5)国别、区域文学研究;
(6)人工智能与外国文学研究;
(7)大数据下的数字人文和外国文学研究;
(8)外国文学与新时代立德树人思想研究;
(9)语言哲学研究;语言脑机制研究;
(10)人工智能与二语习得研究;
(11)语言政策研究;
(12)外语测试研究;
(13)外语课程思政研究;
(14)语言教育与青少年国家意识培养;
(15)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外语教材与教法研究;
(16)信息化背景下的外语教育研究;
(1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的翻译研究;
(18)中国翻译理论的建构研究;
(19)中华文化及学术外译(中华文化走出去外译);
(20)外译文库接受情况研究;
(21)区域和国别文化研究;
(22)跨文化交际研究;
(23)跨文化交际能力标准研究;
(24)大数据下的(跨)文化传播;
(25)中国文化对外传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6)国别文化地理学研究;
(27)南粤优秀文化对外传播和译介;
(28)新时代外语教师专业标准研究;
(29)外语教师素质和发展研究;
(30)广东省外语教师结构及学术能力研究;
(31)外语能力与职业发展研究;
(32)高职类院校外语学科建设和发展研究;
(33)信息化背景下的高职外语教学研究;
(34)外语学科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2.“外语信息化专项”选题自拟,研究方向参考如下:
(1)教育数字化变革与外语学科创新发展研究;
(2)人工智能时代外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3)“四新”建设背景下外语数字化教学改革研究;
(4)基于教学管理平台的外语学习行为数据分析研究;
(5)基于信息技术的外语类课程思政创新模式研究;
(6)教育信息化背景下高校外语类一流课程建设研究;
(7)教育信息化背景下学生国际传播能力培养研究;
(8)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
(9)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外语教学的研究;
(10)基于“产出导向法”的外语教学新模式研究;
(11)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混合式英语教学模式研究;
(12)新形态数字化教材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13)高校外语类慕课建设与应用研究;
(14)新文科视域下慕课微专业建设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
(15)高校外语类虚拟仿真课程教学探索研究;
(16)高校外语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17)高校外语数字化教学管理平台应用研究;
(18)基于大数据的英语测试与评价研究;
(19)基于大数据的英语写作教学与评价研究;
(20)基于计算机辅助翻译平台的翻译教学创新研究;
(21)学科型智慧教室建设与外语人才创新培养模式研究;
(22)高校外语教师数字素养研究;
(23)高校外语教师线上发展共同体研究;
(24)相关领域内申报者认为确有研究价值的其他课题。
(三)关于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外语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三类。其中,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专著书稿不少于10万字。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
(四)关于立项数及资助额度
“外语学科专项”拟立项23项,其中一般项目18项,青年项目5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外语信息化专项”拟立项26项,一般项目18项,青年项目8项。一般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三、校内申报时间安排
1.2023年4月13日,申报系统开通。
2.2023年4月27日前,各教学科研单位将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kyc84096084@gdufe.edu.cn,并通知本单位申报人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书。
3.2023年4月29日前,科研处根据校内申报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校内评审,并通过申报系统反馈形式审查意见。
4.2023年5月4日前,申请人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状态为“审批中”),5月8月前通过学院科研(学科)秘书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到综合楼716,包括:《申请书》《活页》各一式7份(含原件一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请将其中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夹在第1本申请书内。
四、项目管理
获准立项的“外语专项”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对于“外语学科专项”和“外语信息化专项”结项成果,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将分别择优出版。
五、特别提示
1.“外语专项”结项鉴定采用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每年下半年组织一次。
2.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对于超过2年未完成的项目将在立项后第3年由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小组统一清理。
联系人及电话:林老师 84096084
科研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