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2022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紧急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填报2022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现将2022年度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在项目执行期内(包含项目延期)且项目立项满一年的省基金项目。
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并已获得省基金委受理和已正式提出终止申请的项目,无需填报2022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内容:项目实施进展、经费支出及取得的成果情况(自项目立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填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通过"过程管理一绩效跟踪管理一填写执行情况报告”模块进行在线填报。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引请见附件。
(二)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8:00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
项目产出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请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中。对未按规定填报、提交项目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我委将给予提醒、通报等处理。
对照依托单位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核要点先进行检查!特别是“绩效指标”是否有上传对应的附件,成果附件是否标注省基金项目号。未标注省基金项目号的成果一律不纳入统计,不进行上传!
特别提醒
1.没有提交年度执行报告的项目不能进行结项!
2.执行情况报告必须真实、完整和合规,否则将涉及学术不诚信。
联系电话:科研处 陈老师 020-84096275
附件:
1.依托单位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核要点
2.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操作指引
下载附件:附件:依托单位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核要点及省基金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填报操作指引.pdf
科研处
202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