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浏览次数:2242


各有关单位:

近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现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校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特别是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 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教育新的贡献,产出有效引领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发展改革的研究成果,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教育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 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数量。实行分类限额申报,学校结合实际,在申报名额内自主确定申报课题类型和数量。4个研究专题面向所有高校,“冲补强”提升计划高校每校可申报不超过20;其他院校每校申报不超过12项。我校各单位限制申报不超过4

(二)申报要求。项目申报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3.每个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项目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申报者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注意:根据以往要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以研究报告为成果形式的,要求市厅级以上党政单位的采纳证明(不含本校)。课题研究成果发表须“独家”注明“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5.项目申报人根据专项项目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办法及要求

1.请下载申报书模板(在省教育厅科研处申报平台https://gdjyky.gdedu.gov.cn519日开放下载填写后,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给各单位科研秘书。

2.请各单位按限额评审推荐本单位老师的申报书,于2023526日上午11:30前上交《广东高校科研项目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单位盖章)。项目排名不分先后。

3.529日下班前上交限项评审的申报书纸质版14到综合楼717办公室,《申报书》和《推荐表》电子版发kyc84096084@gdufe.edu.cn逾期视为放弃本单位推荐资格。

4.68日之前获得推荐的申报人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务必对照通知及其附件严格检查申报人的职称、学位、项目情况,如出现条件不符的申报,将直接取消相关项目的评审资格,并不允许单位补充推荐。

四、其他事项

1.经费为每项2万元,学校经费资助。

2.请以202391日为时间起点计算项目执行时间,即2025831日(2年)和2026831日(3年)为计划完成时间。

3.请各申报老师特别留意不同类别项目对年龄、职称、学位和曾获项目的要求。

4.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在申报系统首页下方扫 描“易普客服”二维码(具体如下)进入在线技术服务咨询,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附件:

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pdf

2.2023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3.旧版2022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等教育专项).doc(请申报人于5月19日9点后登陆省教育厅科研处申报平台下载最新版本)

2023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等教育专项).doc

联系人:林老师  

电  话:020-84096084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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