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从当前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行选题,以问题为起点,把研究过程作为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的过程。题目自拟。
二、申报对象
(一)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其中,高校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各高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推荐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人员申报的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三)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四)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21、2022、2023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同一申请人不可同时立项 2023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
三、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 2年,课题结项成果应包括: (1)《课题研究报告》;(2)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申报程序
(一) 限额申报。以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地级以上市教育局限报 10 项,高校限报4 项,省属中小学校限报 1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高校设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机构(业务指导单位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工作人员申报的课题,可有1项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二) 纸质申报。请于2023 年6月5日上午10点前将《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两份) 报送学校综合楼717。
(三)网上申报。我校限推荐4项,获得限项推荐的申报人须完成网上申报,申报人在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参照系统操作指南(附件2) 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报材料须在2023年6月8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请按照一份申报书一次申报进行操作。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管理员: 陈杰聪,联系电话:13392601536。
联系人:林老师 020-84096084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