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学校科研处收到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知,告知我校部分专利涉及非正常申请,已对我校专利申请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知局2023年局令第7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规范我校专利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认定
(一)所提出的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要素简单组合形成的;
(二)所提出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主要为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的;
(四)所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为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设计常理,或者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
(五)申请人无实际研发活动提交多件专利申请,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六)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者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恶意分散、先后或者异地提出的;
(七)出于不正当目的转让、受让专利申请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专利工作正常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专利申请审批
专利申请实施申请审批程序,专利发明人应填写《广东财经大学专利申请审批表》,并连同专利申请材料提交二级单位和科研处审批,禁止未经学校专利申请审批程序擅自申请职务专利成果。各二级单位应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本单位的专利申请进行把关,规范专利申请行为。
(二)及时报送非正常申请案件有关材料
专利申请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案件后,发明人应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并提交证明材料,或者主动撤回相关专利申请、法律手续办理请求,并将专利审查部门对于专利非正常申请认定的审查业务专用函,以及撤回回执(手续合格通知书)或申述成功结果报送科研处。若因未办理相应手续影响学校申请资格,学校将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4096079
联系邮箱:huangjunyan@gdufe.edu.cn
科研处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