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关于2025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9-18浏览次数:11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交叉科学发展战略顶层设计,促进交叉科学领域学术交流活动,交叉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5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一、定位、资助范围以及申请资助情况

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征集类型为学术交流类,旨在资助能有效推动交叉科学发展或有助于交叉科学领域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的专题研讨会议。

2024年度交叉科学部共收到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900余项,资助20项。2025年度拟资助约20项。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曾经主持或正在主持国家级研究类项目;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交叉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系统开放填写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6日16时。科研部审核时间截止到10月27日16时基金委系统关闭。

2.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本通告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3. 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选择“在线申请”—“新增项目申请”—“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进行项目申报。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交叉科学部相应代码(T01:物质科学领域,T02:智能科学与智造领域,T03:生命科学与健康领域,T04:融合科学领域,T05:科学工具领域),申请代码2不填写。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进行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 申请人应对相应交叉科学领域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建议申报前与受理代码对应处室进行咨询。

5. 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6. 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认真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7.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8. 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前(2025年10月26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填写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如需加盖学校公章,请申请人于10月24日16时前提交“办事大厅-科研材料加盖公章”申请)。

9. 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

10.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的遴选将采用一轮会议评审的方式。

11.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

12.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三、咨询方式

(一)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二)申请有关问题可咨询科研部项目科:020-84096084。

(三)基金委交叉科学部以下联系电话:

      T01:010-62328382;

      T02:010-62329489;

      T03:010-62327096;

      T04:010-62328922;

      T05:010-62325147。

                                                                                                                                科研部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