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2浏览次数:13

  

有关单位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有关通知,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806341.html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要求。

1. 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或有省级粤港澳科技合作、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026年提交的广东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书累计已达到2项(含2项)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结题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 发生科研失信行为且仍在惩戒期内的。

3. 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同一项目已申报当年度省科技厅其他业务专题或此前已在省科技厅立项的。

4. 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的。

 

(二)各二级单位应根据通知及附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的具体申报条件,所涉科学研究和医疗活动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校内申报安排

 

(一)账号确认和新增: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确认对本二级单位的管理权限,如无权限,请与科研部联系调整。请有意参加本次申请但无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的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的科研秘书申请账号。未完全入职老师不得申请账号。

 

(二)网上申报:各申请人自登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请务必在项目申报时确认申请人所属单位和二级单位是否正确。

 

(三)二级单位审核: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在系统上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申报书请退回修改1月14日上午9:00前提交科研部复审。

 

(四)科研部复审:科研部对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书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的项目在系统上呈交省科技厅。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形式审查必要条件

 

1.申请人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

 

2.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各二级单位须结合申报书中有关信息,对以上附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不同类项目上传附件要求不同,请务必仔细研读指南。

 

(二)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参与者。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提交申请人真实性承诺函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中下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事项

 

1.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其中,青年基金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作协议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申报书的附件中下载),并在经费预算中说明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项目申报期间,合作研究协议扫描上传至申报书附件原件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项目立项后随任务书一并提交。如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1月12日前通过融合门户-OA系统-部门公文流转至科研部科研部统一办理盖章后返回,超时提交不予受理。

 

3.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联系人:崔老师84096084

 

附件:1. 2026年度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pdf

   2. 形式审查要点及需提交的材料清单.pdf

   3. 常见申报问题.pdf

 

  科研  

2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