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202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和部分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注意事项
2026年继续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的基础上,请申报人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务必注意以下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6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代码与限项。申请代码一定要详细查看本《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避免直接用旧的申请代码;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基本信息表时,必须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和相应的“研究方向”及“关键词”内容。请务必详细阅读新指南的改革举措、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部分。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类型及详细限项规定请详见《指南》。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预算编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申请人在申请包干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B、C类)、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时无需编制预算。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和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5.参与者信息。(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2026年简历,不得直接采用之前的简历)
①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②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还应当如实注明本人署名及贡献情况,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得改变作者排序含义,不得夸大个人贡献。代表作个人贡献信息的采集范围为各类项目的申请人以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的骨干成员。
③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④请申请人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在选择项目参与者时,一定要征得其本人同意、与本人确认,不得弄虚作假。参与外单位项目时,请明确本人不存在超项情况,并与该项目负责人达成相关申请协议。
⑤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参与单位信息。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如有:同年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有关的情况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
7.研究期限。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8.申请授权。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认真阅读关于项目申请书内容相似度的提醒,并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或者合作研究单位有效聘用的职称(若是内聘职称,内聘职称的聘用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职称的评审资质),严禁提供虚假职称信息。各二级单位应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职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上述要求。
9.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如有此类情况请联系科研部。
10.遵守学术规范。
①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②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③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相同研究内容再次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校内受理程序与时间安排
1.2026年1月30日前:申请人请填写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取用户名相关信息表(附件3),发送给本单位科研(学科)秘书获取用户名(回复邮件后务必尽快点链接激活并设定密码)。已有账号的用原来账号登录,外单位调入人员需在提前在系统变更依托单位。申请人需签署《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至二级单位。
2.2026年2月25日前:各单位科研(学科)秘书提交各单位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部邮箱,具体包括:
(1)各二级单位科研(学科)秘书需在信息系统中完成形式审查第一轮,并提交本单位各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5)。
(2)根据指南,申请管理科学部的项目主持人,如近五年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需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清单和复印件,以便统一走盖章流程(通过“科研材料加盖公章”提交申请至科研部)。
(3)更新本单位申报汇总表(甘特图)和《XX单位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承诺函》(附件6),项目申请人未提交《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和《形式审查表》至二级单位的,不得同意申报。
3.校内申报辅导。项目申报期间各学院需对项目申报书进行“线上线下”、“一对一”等多形式、多轮次的论证工作,科研部已于1月组织辅导,将根据申报情况于2月酌情开展辅导,请各单位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已进入申报群,如有安排将另行通知。
4.合作协议。凡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必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同意后由科研(学科)秘书统一向科研部报备,以部门公文的形式2月27日之前提交到科研部。申请人如要签署合作申报框架协议书(协议书见附件7,供申请人参考),应与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经费的比例),申请人需将双方确定的合作申报框架协议通过OA系统-部门公文发送至科研部,并同时提交纸质协议书一式四份,所提交的材料包括不限于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合作协议(如有)等。如项目立项后因合作协议不能签订造成的相关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5.2026年3月1日17:00前,所有项目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科研部于3月5日之前组织科研秘书完成第二轮形式审查并反馈相关意见。
6.2026年3月10日前,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申报书,各单位科研(学科)秘书在申报系统审核并提交本单位所有申请书定稿,审核通过的申报书将直接提交科研部。
7.2026年3月15日前,科研部完成全校项目申报书最终审核、全校项目申请书提交国家基金委等具体工作。
申请人请通过科研(学科)秘书邀请进入“广财国家自科申报群”。请各单位确保所有申请人已加入申报微信群,未尽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一切申请政策变化请以《2026年度项目指南》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联系人:崔老师 林老师 020-84096084
办公地点:同德楼330
电子信箱:cuiwl@gdufe.edu.cn
附件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取用户名相关信息表(线上表).xls
附件5:2026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xlsx
附件8: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及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科研部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