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期满项目的结题工作已开始,请项目负责人(具体清单见附件1),认真做好结题的数据整理、财务结算等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是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材料,也是结题审查的主要依据和绩效评价的主要基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束后,实事求是地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涉及敏感科技信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平台(https://kd.nsfc.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s://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一、《结题/成果报告》填报具体要求
1、《结题/成果报告》由摘要(项目摘要和结题摘要)、正文(结题部分和成果部分)、研究成果目录和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项目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和结余资金情况说明、签字及审核意见表、附件等组成(请认真阅读附件2、附件3)。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应参考信息系统提示认真填写,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并将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制作成电子附件目录,按照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
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取得时间早于项目获批准时间的研究成果,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中。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
3、请按照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的顺序列出,其他重要研究成果如标本库、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数据库、获得领导人批示的重要报告或建议等,应重点说明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学术贡献及应用前景等。
4、有关电子附件材料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提供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二、财务结算与项目决算编制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包干制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4、附件5)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部、财务部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真实全面反映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务必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认真编写决算说明,全面分析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依托单位发生变更的项目,原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应开具项目经费决算表,协助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
4、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请注意:财务决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财务结算与《项目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的编制工作非常重要,如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最终版《结题/成果报告》所填写的经费决算数据,与学校财务部审核结果不一致,将直接影响《结题/成果报告》的纸质材料报送,请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
三、校内时间安排
(一)经费决算材料:
1、请于12月31日前将经费决算表附件pdf版(文件命名:经费决算-姓名)发送至邮箱:cuiwl@gdufe.edu.cn,由科研部统一汇总报财务部审核(请务必于12月31日前提交),待财务部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系统,等系统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材料到财务部盖章。涉及合作单位外拨经费、原依托单位经费使用的项目,需提前准备好合作单位/原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的经费决算表扫描件一并发送邮箱。
2、请项目负责人将编制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和《结余资金情况说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必填)生成PDF后打印,一并交至财务部审核并盖章留存备查。
(二)在线填报与审核:
1、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026年1月30日前在线提交。请各二级单位管理员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提交,并完成同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修改、完善;
2、科研部对通过学院审核的报告进行集中复核,并将存在问题的报告退回继续完善。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报告的审核状态,修改完善后及时重新提交。
(三)提交纸质材料:
1、请各单位于2026年2月27日16:00前,汇总提交最终版《结题/成果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负责人签名,加盖财务部章,左侧装订,版本号须与最终审核版一致,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以及项目支出明细账(加盖财务部章,一式一份)汇总报送至科研部项目科(同德楼330)。
2、提交《结题/成果报告》纸质材料前,请项目负责人确认其信息系统审核状态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或“NSFC已审核”后,再下载打印完整纸质材料。
(四)为确保结题工作的按期完成,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提交、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逾期待结题项目将影响项目实施质量的评估及后续项目的支持,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将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四、项目实施原始记录
根据《条例》规定“第三十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对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依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全面覆盖。抽查时应当查看基金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和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请项目负责人整理并自行保存好项目实施情况的原始记录备查。
五、联系方式
科研部联系人:崔老师
财务部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084(科研部)、020-84096207(财务部)
邮箱:cuiwl@gdufe.edu.cn
附件:1.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结题项目清单(已单独发送)
科研部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