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今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办通字[2019]第10号)文件规定,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申请书中计划完成时间申请结项。对逾期未完成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制,能够在清理截止期之前完成的项目不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目前,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清理期限定为立项后5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清理期限定为立项后3年。在清理期内的项目一般不能再作延期申请,逾期后全国社科工作办作终止处理或撤项处理。
鉴于以上规定,为加强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过程管理,推动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和提醒如下:
一、2026年清理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2021年立项的年度项目清理截止期限为2026年8月20日。
2.2023年立项的后期资助项目清理截止期限为2026年12月20日。
二、结项流程
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填报资料审核通过-学校科研材料加盖公章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提交。
在研国家社科各类项目结项,必须完成申报时承诺的研究任务,获得承诺的研究成果,论文必须公开发表,咨询报告必须得到相关单位采纳,专著不得在结项证书拿到前擅自出版。所有成果必须注明且只能注明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各类项目成果须提交查重报告原文,其中发表的论文可以不查重,未发表的成果一定要查重。年度项目查重率请不要超过15%。
(一)年度项目申请结项程序:
国家社科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需在线提交结项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管理服务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在“我的项目”模块下可以看到自己在研项目一览表,点击“申请结项”,按照表内要求填写相应内容。需要上传的材料请一定按照系统提示模板填写上传,部分模板在界面上端查看。
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①在资金决算部分,请先按照实际支出填写系统,再在系统结项列表右边导出决算表,到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盖章签名,同时在财务部门打印项目支出明细账,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日期填写完整。有外拨资金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并附上合作研究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审核签章的直接费用开支明细账。将盖好章的决算表和财务明细账扫描,上传至“财务明细账”模块。
②预算回执上传,2018年以后立项的项目无需上传,因为系统有。
③提交所有成果,请务必匿名,不要出现负责人和成员任何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
④请提交与申请书约定一致的结项成果形式。
⑤查重报告首页需要有单位公章,请彩打首页至科研部盖章后再扫描和全文一起上传。
⑥申请结项时需上传立项申请书中的“课题设计论证”(PDF格式、不超过50M,原文内容不得改动,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重大转重点项目,还需上传立项时的课题修改说明。
⑦主要阶段性成果(限PDF文件)——阶段性成果必须与本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包括论文、研究报告和专著等形式,其中论文形式的成果须正式发表(或收到用稿通知)并标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在报纸及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不标注),在表格中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转载、获奖等相关情况,并附阶段性成果全文(限PDF 文件),此处不用匿名。不得上传涉密成果和相关信息。
⑧鉴定成果(PDF或图片格式)——包括项目最终成果和代表性中期成果(在阶段性成果中自行选定不超过3项最能代表项目负责人科研水平的,并且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成果)。因采取匿名鉴定方式,所有鉴定成果须隐去成果中的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姓名、项目承担单位等信息后再上传。以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撰写的成果,还应当附汉字版成果摘要。如果是修改后第二次申请鉴定或修改复审的项目,需要提交成果修改稿和修改说明(修改说明要归纳整理专家全部修改意见,对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内容要标明章节和页码,对没有参照修改的意见要予以说明)。可上传多个附件,每个附件文件大小限60M,最多可上传 50 个附件。成果形式为专题论文集的项目,论文集开头要对项目研究目标、单篇论文的主要内容及其与总目标的对应关系、论文是否发表等情况作一个概述性说明。收录的数篇论文应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结集形成一个文件,每篇论文都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
⑨总结报告(word 文档)——下载结项填报页面的模板撰写并上传到相应位置。
⑩最终成果简介(word 文档)——是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的重要材料,请按照平台的内容要求认真撰写。
⑪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要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PDF 文档),以及最终成果和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区别和二者重复比例的说明材料(word 文档)。
(二)年度项目免鉴定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①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一等奖的;
②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③成果被《国家高端智库报告》或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用的。
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内容经有关部门认定为涉密(应当标注密级),且质量和水平已得到相关部门认可的,可在结项时申请免于鉴定。全国办视情况对此类项目成果采取内部鉴定方式进行质量把关。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各3 份:
① 带密级的成果涉密证明;需标明成果中具体涉密部分;明确说明项目成果不适合组织专家鉴定。
②学校学术委员会开具的成果质量认定证明。
(三)年度项目免鉴定提交材料:
包括:结项审批书 4 份、最终成果简介 4 份(封面要注明姓名、单位、批准号、项目名称等信息)、最终成果 4 套、相关符合免鉴定要求材料 4 份、查重报告首页 4 份、经费使用明细表 4 份(盖财务公章)、U 盘 1 张(含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最终成果简介、查重报告全文、经费使用明细表等)。
(四)年度项目“修改复审”结项提交程序与第一次结项程序一致,依然在系统申请结项,只是界面和上传材料要求会有一些改变,可在系统查看。
(五)结项申请审核没问题后,登录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通过OA系统-部门公文,上传所有项目相关材料并提交,由科研部项目科审核登记。
(六)年度项目结项材料备份:年度项目负责人提交系统材料后,与项目科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下载《结项审批书》(含盖章决算表)(http://www.nopss.gov.cn/n1/2023/1225/c219561-40146319.html)、支出明细表原件、结项成果、查重报告(纸质版打印首页,电子版全文),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至科研部项目科。
三、注意事项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至少提前10天将结项材料报至科研部,结项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人文社科处网站服务中心栏目。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均需进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提交结题材料。
(https://xm.npopss-cn.gov.c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确保项目按期提交结项。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完成课题研究,按期提交高质量成果。
附件:在线办理结项所需附件清单(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docx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84096084
地址:同德楼330
科研部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