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4480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质量,提立项率,结合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工作办和教育部社科司的申报要求,从202110月开始启动2022年国家自科、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由于2022年度国家自科、国家社科和教育部项目的申报通知未下达,我校2022年申报准备工作主要依据2021年度项目指南”及2021年申报通知有关规定。

二、申报资格及人员要求

申请人需熟知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见附件),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应积极准备申报;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对照近期填报的2022年科研任务目标,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教师申报相关课题。

三、选题工作

申请人可参照2021年相关申报通知规定及国家自科《2021年度基金项目指南》《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正确选择项目类型、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待2022年相关申报通知及2022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公布后适当修改。

四、时间安排

1.202110-12月,申请人撰写2022年度《项目申请书》(初稿),暂以2021年的版本为准,经费预算部分可暂不填写;

二级单位组织选题论证、《项目申请书》撰写研讨,若限项申报,研讨结果与报送的限项指标直接挂钩

2.20211210日前,二级单位将经过专家指导、申报人重新修改、二级单位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交到综合楼717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报书、推荐材料汇总表(需经校内外指导论证专家推荐和分管科研副院长签字),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kyc84096084@gdufe.edu.cn

3.2022年1学校组织专家指导,初定在寒假前完成,具体事项根据正式申报通知调整。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119日(周二)前将本单位成立的2022年国家基金、教育部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名单(后期可调整)以及指导论证工作方案交科研处(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

2.温馨提示:一般当年申请了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项目)的申报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项目,可申请国家自科项目,请申报人在申报时慎重选择申报的项目类别

3.各申请人请加入广财大科研群(QQ群号:330442307),临时申报微信群事项会请各单位科研(学科)秘书告知申报人。

4.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84096084  

电子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

办公地点:综合楼717

 

  

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处

20211025

附件1:2022年国家基金项目预申报汇总表.xls.xls

附件2:国家社科、国家自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信息集锦.zip

附件3:2021年国家社科项目申报材料.zip

附件4:2021年国家自科项目申报材料.zip

附件5:2021年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