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改革举措
1.深化基于板块的资助管理机制改革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启动了资助布局改革,根据“源于知识体系逻辑结构、促进知识与应用融通、突出学科交叉融合”的原则,将现有9个科学部整合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生命与医学、交叉融合”4 个板块。其中,基础科学板块由数学物理、化学、地球科学部整合而成,技术科学板块由工程与材料、信息科学部整合而成,生命与医学板块由生命、医学科学部整合而成,交叉融合板块由管理、交叉科学部整合而成。
2.持续开展分类评审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试点基于“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进一步完善四类科学问题属性案例库,持续更新项目分类申请与评审宣讲视频,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申请与受理界面查看四类科学问题属性案例说明和分类申请与评审视频。
3.推进经费管理改革
推进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 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
坚持遵循科学规律,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在目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基础上,稳步扩大包干制实施范围;简化预算编制,按照设备费、劳务费、业务费三个科目编制预算;下放预算调剂权,将设备费预算调剂权下放至依托单位,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费用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至项目负责人。
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一是对于实行预算制且核定间接费用的项目(除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外),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 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0 万~1000万元的部分为2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 20%。对于数学领域(指数理科学部受理的申请代码1为 A01~A06的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具体比例参见《资金管理办法》)。二是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可将项目聘用人员由依托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三是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项目结题后结余资金留归依托单位使用,不再收回。
4.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2)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 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3)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附件中上传5篇以内申请人本人公开发表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电子版文件。
5.深入推进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
持续推进“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五个方面相互支撑、有机融合、标本兼治的科学基金学风建设体系。以教育为根本、以正向激励为引导、以规范为准绳、以监督为抓手、以惩戒为保障手段,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十四五”时期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和作风学风建设。
6.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进一步完善交叉科学研究领域的项目设置,建立符合交叉科学研究特征的评价机制,加强顶层设计,注重交叉科学领域的多学科共性科学问题凝练。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围绕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综合性、复杂性重大问题,组织多学科交叉合作、协同攻关。营造有利于学科交叉和交叉科学发展的学术环境,打破学科壁垒,开拓学科前沿,产生学科生长点,探索新的研究范式,培养交叉科学创新人才和团队。
7.推进“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RCC)评审机制试点工作
进一步做好 RCC 评审机制政策解读工作,广泛宣传评审专家行为规范,营造自觉践行负责任评审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针对突出问题加以改进,不断提升项目评审质量。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符合《指南》和科研诚信要求。 其中特别注意:
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相同研究内容再次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二、校内受理程序与时间安排
1.2022年1月28日前:申请人请填写《附件6.获取用户名相关信息表》,发送给本单位科研(学科)秘书获取用户名(回复邮件后请尽快链接激活并设定密码,有实效性要求)。已有账号的用原来账号登录。
2.2022年2月9日前:各单位科研(学科)秘书提交各单位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经科研(学科)秘书形式审查后的申请书(PDF版本)。科研处将组织项目审核和形式审查专题培训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秘书按时参加。
(2)根据指南,本单位申请管理科学部项目需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的清单,以便统一走盖章流程。
(3)本单位申报汇总表(可在附件下载),注明同意参加专家通讯指导的名单。
3.2022年3月1日前,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书初稿,各单位科研秘书在系统审核。同时统一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A4双面打印),用于项目申报专项会议,时间初定为2022年3月5日,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4.2021年3月8日前,各单位科研(学科)秘书在申报系统审核并提交本单位申请书定稿。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申请人定稿提交时间,但需在3月8日前在申报系统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申请书定稿提交至科研处。
5.2021年3月17日前,科研处审核申请书定稿。一经学校审核通过,无特殊原因,不再退回修改。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校内规定时间上交申报书。请各申请人密切关注申报微信群,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崔老师 84096084
申报微信群请通过科研秘书添加。
办公地点:综合楼717
电子信箱:kyc84096084@gdufe.edu.cn
科研处
2022年1月21日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896.htm)
10.如何添加申请人.pdf
13.如何审核申请书.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