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和科研合作合同签订流程(试行,合同金额100万以下,不含招生、培训、非科研类社会服务,2023年6月8日更新)
科研项目和科研合作合同签订流程
(试行,合同金额100万以下,不含招生、培训、非科研类社会服务,2024年5月20日更新)
1.项目负责人提交合同电子版给承办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属二级单位)审查。涉及学校银行账号和纳税人识别号等财务信息,请以财务处网站信息为准:https://cw.gdufe.edu.cn/2018/1019/c567a105835/page.htm 。
2.承办单位对合同审查后,在OA以部门公文方式发文科研处,函件需要同时上传审定的合同电子版和《广东财经大学合同台账登记表(科研处)》。函模板见下方附件,部门公文标题应为:“(参照范本)关于签订“XXX项目”合同的函”。注意不要删掉“(参照范本)”。
3.科研处在OA发起“印章使用申请”,申请合同盖章。项目经费3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课题合作申报类协议还须会签法制办后再报学校用印。
4.OA流程完成后,科研处打印合同并到校办(同德楼432)盖学校合同专用章。请项目负责到科研处(纵向:同德楼330;横向:同德楼329)领取加盖学校公章的合同。
5.请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长、部长、处长)在合同上签字。
6.在双方签章后,请项目负责人将合同纸质版原件两份交科研处存档。如出现甲方拒绝签署、修改合同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尽快联系科研处。
注意:涉外科研合同须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通过才可进入签订流程。
如需要出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请承办单位在部门公文中说明。
附件:1.模板:(参照范本)关于签订“XXX项目”合同的函.docx
3.模板:法人授权委托书(签署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