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升我校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书质量,提高项目立项率,结合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工作办和教育部社科司的申报要求,从2024年10月开始启动我校2025年国家自科、国家社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由于2025年度国家自科、国家社科和教育部项目的申报通知未下达,我校2025年申报准备工作主要依据“2024年度项目指南”及2024年申报通知有关规定。
二、申报资格及人员要求
申请人需熟读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附件1),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应积极准备申报;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对照2025年科研任务目标,全面分析本单位2025年国家基金申报人员情况,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教师申报相关课题,做好分类指导,提高申报书质量,争获项目立项。
三、选题工作
项目选题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选题。基础研究类选题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类和跨学科类选题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各项目要提交1000字的选题论证,其中需由不少于两位专家评审推荐。
四、申请书论证
所在学院要做好项目申报辅导工作,尤其对新教职工做到一对一帮扶,安排学院有经验的老教师全程帮扶新教师的项目申报,提高申报书质量。各单位要按申报类别分学科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辅导,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申报人需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书,每份申请书要确保经过至少五轮的论证和完善,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申报书质量,对无故不按专家意见修改的申报书不得将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各单位必须开展线下辅导及评审,相关安排报科研处登记,科研处将安排人员参加现场会,对组织不当的单位科研处将予以通报并酌情限制该单位的项目推荐数量。各单位的评审结果可用于后期限项评审类项目的推荐参考。
五、时间安排
1.2024年10月-11月,申请人完成选题设计,二级单位组织不少于2轮的选题论证。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2024年11月18日(周一),将本单位2025年三大项目申报工作方案(附件2)、经专家评审后的选题论证表(附件4)、选题汇总表(附件5)交科研处。
2.2024年11月-12月,申请人撰写2025年度《项目申请书》(初稿),暂以2024年的版本为准,经费预算部分可暂不填写,二级单位需组织不少于3轮的《项目申请书》撰写研讨。12月30日(周一)前,二级单位将经过专家指导、申报人重新修改、二级单位审核的项目申报材料交到同德楼330。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经各单位论证的预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类项目申报书、校外专家项目评审意见(附件6)。
3.2025年1月初,学校启动正式申报,具体事项根据正式申报通知调整。
五、其他事项
1.以上纸质材料提交至同德楼330,电子材料均发送至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
2.温馨提示:一般当年申请了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项目)的申报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项目,可申请国家自科项目,请申报人在申报时慎重选择申报的项目类别。
3.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预申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开展项目申报,未完成预申报的项目申请书原则上不参加需校内限项评审的项目类申报。
4.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弘扬科学家精神。各单位应加强科研诚信宣讲,落实中央和各部门相关文件,加强警示教育,加强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的基本信息核实,规范科研活动,坚守科研伦理要求,严格审查论著作者等信息,切勿将不符合申报资格的项目申请书提交。
5.相关要求参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相关材料请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全国哲学社科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和学校科研处网页下载。
5.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林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084
电子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
办公地点:同德楼330
附件2:(xx单位)2025年三大项目申报工作方案.docx
附件3:2025年国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预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7:国自科新增帐号模板.xls
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