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6浏览次数:179


各依托单位及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科研创新团队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粤财大〔202338号),决定对首批立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首批立项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校级科研创新团队202411日至20241231日内的所有项目及科研成果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A 类期刊论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获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以上成果需为团队成员在考核范围内完成的,与本团队研究方向相符的科研任务和成果,非本团队成员的科研成果不得列入。

三、考核程序

(一)团队自评各团队根据《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填报考核材料。

(二)科研处审核 科研处对《年度业绩自评表》及佐证材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科研成果的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未在学校科研系统登记及审核通过的均不予认定

(三)学术评议委员会评审学术评议委员会委员评审团队自评材料,形成最终考核得分。得分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

(四)校长办公会审定考核结果校长办公会审定科研创新团队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团队自评材料要求客观真实,成果统计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团队负责人要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对报送材料严格审核。

(三)一项科研成果只认定 次,且不得在其他科研创新团队考核材料中重复填报。

五、材料报送

(一)《年度业绩自评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

(二)《年度业绩自评汇总表》A4纸打印,一式1份;《佐证材料》如需提供A4纸复印1份、单独装订成册。

(三)请依托单位将初审通过的材料于2025516日下午1600前将考核材料(含自评表汇总表和佐证材料)纸质件统一报送科研处(同德楼330室),电子压缩文件以“***创新团队年度考核材料”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

 联系人:林立洪     联系方式:84096084

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年度业绩自评表.doc

广东财经大学科研创新团队XXX年度业绩自评表汇总表.xls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2023年度科研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名单.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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