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浏览次数:19

各单位: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广东中共党史学会正式启动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为了进一步发挥高校、党校在地方党史研究中的作用,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决定面向全省高校、党校设立广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课题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广东党组织发展的历程,进一步总结和反映广东党组织带领全省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就、规律和经验。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党校从事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研究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的指导职责。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选题附后),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项目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申报人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不得随意更改题目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731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三、结项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为18个月,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

2.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系列论文两类,均要求5万字以上。其中系列论文(论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要求3篇以上(公开发表或拿到用稿通知1篇以上)。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结项时需提交文献查重报告,相似度不能超过30%

四、项目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5万元,由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分两期划拨付。

五、我校申报安排

202394日前,申报人填写《申请书》《活页》,并向科研处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活页》一式9份(皆A4纸双面打印),地址同德楼330,同时发送《申请书》《活页》PDF版,《申报汇总表》XLS版到社科处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科研处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立洪

联系电话:020-84096084

电子邮箱:kyc84096084@gdufe.edu.cn


附件1:选题.docx

附件2:申请书.docx

附件3:活页.docx

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