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5浏览次数:429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型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注意事项

2025年继续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的基础上,请申报人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务必注意以下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623/)、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按照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请务必按照系统中的2025年《正文模板》填写。报告正文请勿删除或改动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年度研究计划”按整年写,不要分月写。部分起止时间系统已自动生成的,请勿手动修改。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基金项目,需在申请书正文“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3.代码与限项。申请代码一定要详细查看本《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避免直接用旧的申请代码;请务必详细阅读新指南的改革举措、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部分。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的项目类型及详细限项规定请详见《指南》。

4.预算编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5.参与者信息。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建立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2025年简历,版本有更新,不得直接采用之前的简历)请申请人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在选择项目参与者时,一定要征得其本人同意、与本人确认,不得弄虚作假。参与外单位项目时,请明确本人不存在超项情况,并与该项目负责人达成相关申请协议。

6.参与单位信息。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7.研究期限。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8.申请授权。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9.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如有此类情况请联系科研处。

10.遵守学术规范。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相同研究内容再次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二、校内受理程序与时间安排

1.2025年1月17日前:申请人请填写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取用户名相关信息表(附件3),发送给本单位科研(学科)秘书获取用户名(回复邮件后请尽快链接激活并设定密码,有实效性要求)。已有账号的用原来账号登录,外单位调入人员需在提前在系统变更依托单位。申请人需签署《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至二级单位。

2.2025年2月25日前:各单位科研(学科)秘书提交各单位申报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具体包括:

1)经科研(学科)秘书形式审查通过、所在二级单位同意提交的申请书(PDF版本)和各项目形式审查表(附件5)。

2)根据指南,申请管理科学部的项目主持人,如近五年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需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清单和复印件,以便统一走盖章流程。

3)本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6和《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承诺函(附件7),项目申请人未提交《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形式审查表至二级单位的,不得同意申报。

3.校内申报辅导。项目申报期间各学院需对项目申报书进行“线上线下”、“一对一”等多形式、多轮次的论证工作,科研处已于1月组织辅导,将根据申报情况于2月酌情开展辅导,如有安排将另行通知。

4.合作协议。凡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必需先征得所在单位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同意后由科研(学科)秘书统一向科研处报备,以部门公文的形式2月25日之前提交到科研处。申请人如要签署合作申报框架协议书(协议书见附件7,供申请人参考),应与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经费的比例),申请人需将双方确定的合作申报框架协议通过OA系统-部门公文发送至科研处,并同时提交纸质协议书一式四份,所提交的材料包括不限于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合作协议(如有)等。如项目立项后因合作协议不能签订造成的相关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5.2025年2月25日24:00前,所有项目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科研处于3月5日之前在系统或通过科研秘书反馈相关意见审核通过的申报书将直接提交基金委

6.2025年3月8日前,申报人修改后重新提交申报书,各单位科研(学科)秘书在申报系统审核并提交本单位所有申请书定稿。

7.2025年3月10日前,科研处完成全校项目申报书最终审核、全校项目申请书提交国家基金委等具体工作。

一切申请政策变化请以《2025年度项目指南》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

 

联系人:崔老师 林老师 020-84096084

申报微信群请通过科研(学科)秘书添加。

办公地点:同德楼330

电子信箱:cuiwlgdufe.edu.cn

 

附件1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3: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获取用户名相关信息表.xls.xls

附件4: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2025年版).docx

附件5:2025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表.xlsx

附件6:2025年度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7: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承诺函.doc

附件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申报框架协议书.doc

附件9: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及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科研处  

2025年1月16日